中共新疆艺术学院委员会
组 织 部 文 件
新艺党组字〔2014〕5号
关于纪检监察(审计)室(处)
领导班子分工的批复
纪检监察(审计)室(处):
你们关于领导班子分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斯尔哈孜·布兰拜同志,主持纪检监察(审计)室(处)全面工作。在上级和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协助学院主管领导负责预防和惩治腐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工作,负责信访举报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室、审计处的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审计处处长孔繁玲同志负责审计处的全面工作,分管学院建设项目、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处副处长阿娜尔·马木汉同志协助处长工作,分管学院的财务审计、科研经费审计、专项经费审计。
2014年4月12日
抄送:学院党委常委 |
中共新疆艺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年4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