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15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将每名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新教传(2016)3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和任务

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排查对象为正式组织关系在本党支部的党员,以及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未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党员。重点是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离职教职工党员等。

排查的主要任务是,核查党员身份信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做出妥善处理。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每一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以党支部为主体,理清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切实加强党组织的有形有效覆盖。

二、排查步骤

(一)集中摸排。党支部根据党员名册、入党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支部组织生活记录等,对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转接、交纳党费和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等情况进行摸底核查。

(二)联系查找。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查找。对2007年实行组织关系回执制度以来,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明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要调查分析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具体原因,核实党员有无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联系查找和调查核实情况要详细记录。

(三)登记造册。根据摸排查找情况,完善党员名册、党员档案等基础资料。2016年3月22日前,党支部填写《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1)和《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附件2)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认真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上报学院组织部核查。

(四)规范管理。区分不同情况,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工作。对应当转出组织关系的,及时办理转出手续。对已转出组织关系、因客观原因未能落实的,相关党组织衔接做好转接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及时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组织联系,落实其组织关系;二是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三是对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四是对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党员出国(境)留学和从事劳务的,办理保留党籍手续。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或无法认定党员身份、出国(境)定居、本人提出退党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组织处置。对经排查取得联系、确有不合格表现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处置、处分。对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依照相关规定程序,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分析总结。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排查,认真研判党员队伍状况,深入分析党员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落实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2016年5月2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学院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是从严管理党员队伍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作出统一安排。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业务培训,做好排查工作,对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核实把关,确保数据准确。

(二)严格把握政策。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研究提出组织处置的具体意见。组织处置既要严格严肃,又要稳妥有序,要注意区别对待,慎重处理,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防止简单粗糙、宽严失度。排查工作注意保密,不作宣传报道,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不在网络发布。

(三)加强统筹协调。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统筹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拓展排查渠道,增强排查效果。对下级党支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加强协调、帮助解决。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配合流出地党组织,做好流动党员的联系查找工作。

(四)加强督促指导。学院组织部建立督查制度,适时对部分系部进行抽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压实责任,采取随机抽查、工作调度等方法,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抓好督促落实。对工作中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思路、好做法报学院组织部。

联系人:艾热提•阿扎提    联系电话:2569401

 

附件:1.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2.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3.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

          4.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

          5.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新疆艺术学院组织部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