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学院招投标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招投标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项目实施及采购质量,根据人员调整和工作任务的需要,学院党委决定调整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招投标工作监督小组,现将人员组成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吾拉音•克里木
副组长:尹卫萍
成 员:斯尔哈孜•布兰拜、克里木•艾沙、全立新、李琼瑶、毛刚、孔繁玲、张慧、于东风、张日青、党小波、夏怀敏、石柱、阿娜尔•马木汉、阿布力克木•阿布利米提
学院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招投标工作的决策机构,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管理和监督,研究决定招投标工作的重大事项。其主要职责是:审定招投标工作相关管理办法;审批招投标项目计划等;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招投标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产后勤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尹卫萍
成员:全立新、李琼瑶、毛刚、张慧、孔繁玲、王芳、张雯、阿布力克木•阿布利米提
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学院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负责对学院各类基建工程、修缮工程、货物采购和服务采购活动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组织、管理和监督;
(二)收集、汇总学院各部门提交实施招投标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按规定对其招投标项目进行预审,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考察或专家论证。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按照项目类型、资金额度及自治区相关招投标规定,拟定招投标方案,组织实施;
(三)协调、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四)督促和协调已招投标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
(五)负责学院招投标全过程会议记录,招投标资料的汇总、上报、归档等相关工作;
(六)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督小组及主要职责
组 长:吾甫尔•如苏力
副组长:斯尔哈孜•布兰拜
成员:阿娜尔•马木汉、解冰、赵建伟、朱红娇
主要职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自治区、学院招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学院各类招投标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管理。
(一)监督工作组必须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调研、投标、评标委员会专家抽取、投标人资格预审、开标、评标、中标、合同签订、验收等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
(二)对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等信息,按照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接受社会的监督,设立投诉电话,向社会公开。
(三)招标采购工作监督管理检查的重点内容是: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政府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执行的情况;
4.有关政府采购按规定程序报批和备案情况;
5.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等。
2016年4月12日